盘政发〔2024〕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盘锦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经省政府批复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盘锦市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7日
(此件有删减)
盘锦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pdf
政策解读:盘锦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政策解读
(图解版)盘锦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