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首中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大洼区田家街道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纳入全市统筹提级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田家街道已纳入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心城区范围。《盘锦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明确市域形成“一心一区两副多点”的城镇体系结构,即市域中心—专业性产业新区—外围副城—中心镇(独立街道)—一般镇五级结构。其中1个市域中心即中心城区,包括兴隆台区、双台子区和大洼区田家地区,田家街道的空间结构、用地布局、公共服务体系、城市环境和建设品质等都将按照中心城区标准进行规划建设的。未来,在发展方向上田家街道将重点推进北部建设,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品质商业服务功能 ,与兴隆台组团空间功能联动,打造一体化城区。
二、田家街道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纳入全市统筹考虑。为确保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协调统一、提升城市治理效能的关键机制,市自然资源局依托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一张图”系统,整合全市规划数据资源,实现控制性详细规划与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的无缝衔接和数据共享,控制性详细规划严格落实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如“三区三线”),并与专项规划(如基础设施、历史文化保护)相衔接,避免冲突,实现多规合一,确保规划刚性管控与弹性引导的统一执行。目前,田家街道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纳入全市统一管理,田家街道的详细规划审查审批标准与中心城区一致,如已通过市政府审批《田家镇马圈子村西A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政府大街北侧、春江街西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等控制性详细规划。
三、我局起草《盘锦市中心城区城市风貌管控指导意见》盘政办〔2022〕20号文件,以提高城市居民居住环境质量,提升城市形象和品质,科学指导盘锦城区建筑风貌管控工作,进一步加强盘锦城区建筑高度、城市色彩等风貌要素的管理,助力盘锦市高品质城区建设。在指导意见中已经明确将田家街道的城市风貌管控纳入中心城区统筹考虑。
四、田家街道已纳入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用地范围。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进一步健全我市“三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有序推进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我局正在协调市直各相关单位组织编制《盘锦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盘锦市综合交通体系专项规划》等30项专项规划,在规划编制技术对接过程中,明确要求将田家街道纳入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用地范围统筹考虑,为田家街道编制详细规划提供上位依据,更好助力田家街道建设。
五、田家街道项目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提交市规委会审议。为规范办事行为,提高办事效率,增强国土空间规划决策的科学性,全面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田家街道项目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提交市规委会审议,既可以确保规划的有效性与可操作性,强化规划对城市建设与管理的引领和管控作用,也能够实现田家街道高标准规划建设。
感谢您百忙之中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继续献言献策,推动和改进我们的各项工作。
联 系 人:辛贵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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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