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G真人

简体 繁体
国务院 盘锦市人民政府

辽宁盘锦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日期:2025-10-10浏览次数:1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广泛征集和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盘锦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辽宁盘锦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该项目环评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辽宁盘锦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建设地点:辽宁省盘锦市辽河口入海口区域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实施辽河口西岸滨海湿地修复工程、辽河口东岸滨海湿地修复工程、辽河口北岸湿地修复工程和监测评估与长效管护能力建设工程,即“3+1”工程,全面改善区域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整体提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和碳汇能力。本项目着力解决辽河口滨海湿地整体性和完整性受损、连通受阻、湿地生态系统功能受损,河口水动力不足、辽河口生态补水不足、珍稀生物生境受损、岸线侵蚀防护能力降低等问题,实现辽河湿地一体化和连通性

二、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盘锦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109号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13304278820

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大连海洋大学

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黑石礁街道2-52号

邮政编码:116023

联系人:刘教授

联系电话:15842485359

电子邮箱:sycatmagic@163.com

传真:0411-84763441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如附件无法正常打开请点击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环评单位将会在评价过程中充分重视公众的意见,为项目科学评价提供公众依据。

盘锦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202510月10

 

蚂蚁超级镜像 - 整站镜像下载 量子镜像站群 泛镜像站群 - 一键镜像站群 蜘蛛池+镜像 - 蜘蛛池+镜像 时间因子转换镜像 - 伪原创镜像站 博彩平台 世界杯投注官网,世界杯压球网站 足球外围平台 澳门新葡京赌场 世界杯买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