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域使用权审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临时海域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海域使用权申请审批程序要求,现对盘锦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提出的临时用海申请做如下公示:
申 请 人:盘锦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海域位置:辽宁省盘锦市辽河口海域。
用 途:潮沟水系疏通工程临时用海,面积253.7597公顷。
用海方式:一级方式开放式,二级方式专用航道、锚地及其他开放式
用海期限:3个月
坐 标:详见附件
公示期7个工作日,如对公示项目申请临时用海有异议,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BG真人平台海域科反映。
联系电话:0427-2836773。
通信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109号。
邮 编:124010。